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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ez 光阳湾圈经济自由区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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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未来的投资中心, GFEZ

机遇之地,光阳湾圈经济自由区域
GFEZ,您投资的不二之选。

外国人投资步骤

  1. Foreign Investment Declaration
    invest KOREA(KOTRA).Foreign exchange bank
  2. Remit investment amount
    Foreign exchange bank, Hand-carried to customs
  3. Register the foundation of corporation
    court Registry Office
  4. Declare the establishment of corporatopn and regis-ter the business
    Tax office having jurisdiction of head office location
  5. Transfer the paid-in capi-tal to the account of corporation
    Foreign exchange bank
  6. Register foreign-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ion to which the invest-ment was declared initially

※ 登记为个人事业人时,无需'法人设立登记'步骤.

外国人投资申报

  • 申报人 : 外国投资人直接进行申报或通过代理人进行申报
  • 申报受理机构 : 国内银行本行·分行、外国银行国内分行、Invest KOREA(KOTRA)或者KOTRA国内贸易馆·海外投资基地贸易馆
  • 申报处理期限 : 即时(交付申报凭证)
  • 事前申报及事后申报
    사전신고 및 사후신고
    区分 申报项目 备注
    事前申报 根据对新股等取得或者出捐方式进行外国人投资申报及投资内容的变更申报  
    根据对现有股份等的取得进行外国人投资申报及投资内容的变更申报 例外 : 取得上市法人股份时,自取得后的30日以内
    根据贷款方式进行外国人投资申报及投资内容的变更申报  
    事后申报 根据合并等进行股份等取得的申报
    • 因外国人投资企业的准备金、重估准备金等无偿增资而取得
    • 因合并、企业分割、统筹股份交换移交等而取得
    • 因取得的股份而产生的果实(分红)出资
    • 因购买·继承·遗赠·赠与而取得
    • 因可兑换公司债(CB)·可调换公司债券(EB)·股份委托证书(DR)的转换、交换、签交而取得
    自取得日起30日以内
    股份等转让的申报 自合同签署日起30日以内
    股份等减少的申报 自商法第439条规定的债权人的最高期限截止日起30日以内
    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登记注销的申请 自事由发生日起30日以内

外国人投资的事后管理

外国人投资企业的变更登记

  • 外国投资人(代理人)或者外国人投资企业如果发生下列事由,自相关事由发生日起30日以内向受托机构进行外国人投资企业的变更登记
    • 根据合并等取得股份时(因合并、无偿增资等取得股份时)
    • 因外国投资人的股份转让、资本减少而对保有的持有股份或者投资比例进行变更时
    • 因本国人的增资导致外国投资人保有的持有股份或者投资比例发生变更时
    • 外国投资人或者外国人投资企业的商号或者名称国籍变更时
    • 其他外国人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外国人投资企业地址等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

股份等转让及资本减少的申报

  • 转让或者减少股份等外国投资人(或者代理人)进行转让时,于合同签署日起30日以内进行减少(减资)时,自对于债权人的最高期限截止日起30日以内向受托机构进行关于股份的转让或者减少的申报

资本货物的处理申报

  • 外国投资或者外国人投资企业因免关税等而导入的资本货物,自进口申报受理日起5年以内除进行转让·出借或进行申报的目的以外而需进行使用时,需提前向受托机构进行申报

外国人投资企业的登记注销

  • 外国投资人将全部自有股份等向大韩民国国民(或者法人)进行转让或者根据当年外国人投资企业的资本减少,全部自有股份等消失时,需对外国人投资企业的登记进行注销

外国人投资的限制

除外国人投资对象以外的业种(有关知识经济部对外国人投资及技术导入的规定,附件1)

  • 邮政业、中央银行、个人共济业、事业共济业、年金业、其他金融市场管理业、其他金融支援服务业等
  • 立法·私法·行政机构、驻韩外国公馆、其他国际及外国机构
  • 经济学的研究开发、其他人文及社会科学的研究开发
  • 教育机构(幼儿、小学到大学、特殊学校等)
  • 艺术、宗教团体、产业·专家·环境运动·政治·劳动运动团体等

外国人投资限制业种(有关知识经济部对外国人投资及技术导入的规定,附件2)

  • 谷物及其他粮食作物的栽培业、肉牛饲养业、沿海近海渔业
  • 原子能发电业、肉类批发业、杂志及定期出版物发行业、国内银行等的事前申报及事后申报